导游证吊销几年
导游证吊销后三年内不准申请。法律规定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领队和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的旅行社的有关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导游证吊销情形有哪些1、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2、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该导游人员所在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3、导游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3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擅自变更接待计划的;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导游证或者不具备领队条件而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予以公告。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私自承揽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第一百零三条违反本法规定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领队和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的旅行社的有关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或者从事旅行社业务。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也就是说在这3年内不参加每年的导游年审,导游证的资格取消。
临时导游证书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即可以是几天、一个月或两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此外,导游卡有效期届满后,可以申请换发导游卡,临时导游卡的有效期不得延长。
扩展资料:
导游证报名程序: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省的须暂住证
2、学历证明:高中毕业或中专毕业(包含)以上原件
3、国家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最新健康状况证明(必须包括常规检查及肝功、乙肝两对半检查)
4、本人1寸免冠彩色近照电子版,实行网上报名
5、在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完整的《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6、在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旅游局报名;在校大学生在学校所在地的旅游局报名;在外地打工的,须持打工城市的暂住证,在该城市的旅游局报名
7、报考外语导游资格考试的要外语专业的大专以上,非外语专业的本科以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导游证
导游证几年吊销
问题一:导游证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个月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正式导游证,亦即导游证。它是指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并合格,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旅 *** 政部门颁发的导游证。持有正式导游证的人员,可以是专职的导游人员,也可以是 *** 的导游人员;可以是旅行社的正式员工,也可以是某旅行社聘用人员。但是,持有正式导游证的人员,都必须是经过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并合格,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 临时导游证。所谓临时导游证,是指具有特定语种语言能力的人员,虽未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但因旅行社需要聘请其临时从事导游活动,由旅行社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旅 *** 政部门申请领取的导游证。由此可见,领取临时导游证的条件一是具有某种特定语种语言能力;二是旅行社需要聘请其临时从事导游活动。 问题二:导游证有没有有效期?过期是作废重考吗!?! 导游证和导游资格证是两回事。导游证每年都要年审。没有年审或没有通过就会注攻(当然是吓唬人的),一般在当地旅游局补交费用就行了。资格证规定是三年年审一次。但一般有资格证的同时肯定也有导游证,导游证既然每年都在年审,那么资格证就不用审了,而且通常旅游局也不会检查资格证。 问题三:导游证的三年有效期是从哪天算起的? 你说的是资格证吧,是按照发证时间起算的,至少我这里是这样(湖南)。当时也是拖拖拖到最后,我之前特意有问过旅游局的。也省几次年审的钱,呵呵。 我觉得你以为的2010年3月没错,理论上和事实上都支持你!再找他们理论一下吧,注意态度,只要不是有心卡你,应该没有问题的。 问题四:导游证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 导游证持有人需要在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导游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个月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旅 *** 政部门申请办理换发导游证手续。临时导游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并不得展期。 问题五:导游资格证的有效期是多久 导游资格证是从颁发证书那天算起的。也就是到2014年3月份过期,不过你最好在2014年2月份之前到当地旅游局进行登记变更,因为旅游局要安排你进行培训。 问题六: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有效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的?三年后就无效了吗? 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和注册证书有效是两个时间,都是从发证时间开始计算。 取得注册证书后三年后进行继续教育,按注册证书计算。 三年后没注册,需进行继续教育再注册,时间按资格证书计算。 1,《导游人员资格证》是有有效期的。三年未从事导游活动的,资格证自动失效。有了这个证书,还不能从事导游活动。要用这个《导游人员资格证》向所在地旅 *** 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导游证。就是将证书换成IC卡。这样就可以从事导游活动,并且,不会失效。2,导游证可以挂靠在旅游人才服务中心,平时的时候导游证放在人才服务中心,只有带团的时候导游证才能拿在手里;导游证如果挂靠在旅行社,导游证随时拿在自己手里,并能获得旅行社优先聘用权。3, 新办导游证 1. 导游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一寸、二寸同版彩色照片各一张。(无袖、吊带、侧身照均不行) 2. 收费:管理费200元,导游证工本费40元(仅限办证人员) 问题七:2016年导游证改革以后,证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无有效期,不再需要年审,终身有效,全国通用。 问题八:导游证的有效期是多少 您的导游证的有效期到2009年。没有过期。 友情提示: 1.其实导游证没有规定有效期。实际是导游资格证规定:3年内不带团自动吊销。 2.建议去带个团,只要3年内有带团记录就行。 问题九:导游证的申请法定期限是多久? 导游证可分为正式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两种。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临时导游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此外,导游证有效期满后,可以申请办理换发导游证手续,而临时导游证有效期限届满后,不得延期,如需继续聘请,则必须由旅行社重新向旅 *** 政部门申请领取。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也就是说在这3年内不参加每年的导游年审,导游证的资格取消。临时导游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即既可以是数天,也可以是1个月或2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此外,导游证有效期满后,可以申请办理换发导游证手续,而临时导游证有效期限届满后,不得延期。如需继续聘请,则必须由旅行社重新向旅 *** 政部门申请领取。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颁发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的部门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旅 *** 政部门,亦即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而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的样式规格,由国务院旅 *** 政部门规定,亦即由国家旅游局规定。应当明确的是,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的样式规格由国务院旅 *** 政部门规定,并不意味着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必须由国务院旅游部门制作,而是可以由国务院旅 *** 政部门规定样式规格并统一制作,也可以由国务院旅 *** 政部门规定样式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旅 *** 政部门制作并颁发。 采纳哟 问题十:导游证不年审了,那电子导游证的有效期是多久? 是终身有效的,但是三年有效期限后,持有人需要在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导游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个月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旅 *** 政部门申请办理换发导游证手续。临时导游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并不得展期。 天津guanghua教育
导游证合同到期了会被吊销吗,不会被吊销,他可以继续审请新的导游证。吊销一般指导游违规了才吊销导游证。
三年不年审导游证的资格取消。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
第八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 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导游证持有人需要在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导游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个月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换发导游证手续。
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也就是说在这3年内不参加每年的导游年审,导游证的资格取消。因此,每年需要年审。
扩展资料:
相关规定:
1、导游证终身有效,从发证之日起计算。明确导游资格证终身有效,规范导游证使用年限,建设全国导游公共服务平台,启用电子导游证书取代原有IC卡导游证;
2、选择区域试点,开展导游自由执业改革,使导游职业渠道由单一旅行社委派转型为旅行社、互联网平台以及其他旅行服务机构等多元选择。
3、颁发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的部门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亦即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而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的样式规格,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规定,亦即由国家旅游局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导游证
不会的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该导游人员所在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导游证吊销几年
导游证吊销后三年内不准申请。法律规定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领队和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的旅行社的有关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导游证吊销情形有哪些1、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2、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该导游人员所在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3、导游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3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擅自变更接待计划的;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导游证或者不具备领队条件而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予以公告。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私自承揽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第一百零三条违反本法规定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领队和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的旅行社的有关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或者从事旅行社业务。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也就是说在这3年内不参加每年的导游年审,导游证的资格取消。
临时导游证书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即可以是几天、一个月或两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此外,导游卡有效期届满后,可以申请换发导游卡,临时导游卡的有效期不得延长。
扩展资料:
导游证报名程序: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省的须暂住证
2、学历证明:高中毕业或中专毕业(包含)以上原件
3、国家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最新健康状况证明(必须包括常规检查及肝功、乙肝两对半检查)
4、本人1寸免冠彩色近照电子版,实行网上报名
5、在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完整的《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6、在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旅游局报名;在校大学生在学校所在地的旅游局报名;在外地打工的,须持打工城市的暂住证,在该城市的旅游局报名
7、报考外语导游资格考试的要外语专业的大专以上,非外语专业的本科以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导游证
导游证吊销几年不得
法律分析: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自处罚之日起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一百零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领队和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的旅行社的有关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或者从事旅行社业务。
被吊销导游证后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
导游证简介:
导游资格证书简称“导游证”,通过国家导游资格证考试后方可取得,是持证人已依法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注册、能够从事导游活动的法定证件。取得旅行社临时导游资格证,只是成为导游人员的第一步;要真正从事导游职业,还要依法取得国家导游证。
吊销导游证几年后
被吊销导游证后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
导游证简介:
导游资格证书简称“导游证”,通过国家导游资格证考试后方可取得,是持证人已依法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注册、能够从事导游活动的法定证件。取得旅行社临时导游资格证,只是成为导游人员的第一步;要真正从事导游职业,还要依法取得国家导游证。
法律分析:违反旅游法规定吊销导游证时间为三年。吊销导游证的,要三年后才可以重新申请导游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一百零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领队和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的旅行社的有关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或者从事旅行社业务。
导游证导游吊销几年
一、导游证吊销后几年内不准申请1、导游证吊销后三年内不准申请。法律规定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领队和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的旅行社的有关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导游证或者不具备领队条件而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予以公告。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私自承揽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第一百零三条违反本法规定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领队和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的旅行社的有关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或者从事旅行社业务。二、导游证吊销情形有哪些1、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2、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该导游人员所在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3、导游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3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擅自变更接待计划的;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的。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也就是说在这3年内不参加每年的导游年审,导游证的资格取消。
临时导游证书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即可以是几天、一个月或两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此外,导游卡有效期届满后,可以申请换发导游卡,临时导游卡的有效期不得延长。
扩展资料:
导游证报名程序: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省的须暂住证
2、学历证明:高中毕业或中专毕业(包含)以上原件
3、国家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最新健康状况证明(必须包括常规检查及肝功、乙肝两对半检查)
4、本人1寸免冠彩色近照电子版,实行网上报名
5、在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完整的《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6、在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旅游局报名;在校大学生在学校所在地的旅游局报名;在外地打工的,须持打工城市的暂住证,在该城市的旅游局报名
7、报考外语导游资格考试的要外语专业的大专以上,非外语专业的本科以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导游证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吊销导游证时间为三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领队和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的旅行社的有关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或者从事旅行社业务。导游、领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私自承揽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吊销,是指收回并注销,即吊销是指由有管辖权力的部门停止原来准许进行某项活动的对象开展该项活动并收回准许文本的执行过程,一般带有强制性,起因基本是由于该对象违背或违反了发放文本时的约定所致。吊销营业执照当该企业或者商铺不符合营业条件时,比如卫生条件不达标,不按时交纳税收等,工商部门有权利取消该商铺的营业执照,即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是就不能正常营业,如果继续营业,则是违法行为。吊销营业执照属于工商执法中的一项惩罚条款,只有企业或商铺触及到某些不合工商规定行为时,工商部门才会执行吊销营业执照的。吊销营业执照和注销的关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和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是市场主体退出市场的两种方式,尽管两者均导致企业法人资格的消亡,但其法律后果却大不相同。注销登记以企业申请为前提,是企业的主动行为,是企业合法退出市场的唯一途径,它既是出资人、股东的合法权利,又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吊销营业执照则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做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就意味着企业法人资格被强行剥夺,其民事主体资格、经营资格随之消亡,企业不得继续从事市场经营活动。据工商部门有关人士介绍,部分经营者对“吊销”和“注销”在认识上存在一定误区,认为“注销”要清算,要花钱公告,还要跑有关单位,不如被工商部门把营业执照吊销了省时省力,少数企业甚至把“吊销”作为一种“解脱”,因此有些企业在退出市场时采取故意不参加年检等方法,等着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而这种行为往往会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条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一)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二)拒绝履行合同的;(三)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