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执业药师报名通知
有关“符合什么条件以及专业可以报考执业药师?”,报考执业药师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相信很多朋友对此非常关注,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当前报考动态,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如下相关内容:广东省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入口、报名条件!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中专考生: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规定)要求的中专学历人员(含免试部分科目的中药学徒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规定执行,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原规定,中专学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执业药师考试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的当年年底,在报考当年12月31日前满足年限规定的考生可以报名。
由于官网尚未公布2021年执业药师报名条件,我们可以先参考2020年执业药师报名条件。执业药师报名条件:考全科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增加1年。执业药师报名条件:免考两科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注意:2021年后中专学历考生将无法参加执业药师考试了。
广东省执业医师报名通知
从去年的经验来看是需要以下材料:(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三)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注:广东省的还有学历鉴定要求:根据省考区文件要求,考生递交的毕业证书全部必须提供学历鉴定证明。另外!东莞职业医师考试一般3月份开始报名的了!注意提醒的是,必须提供教育部蓝色纸质版的学历认证报告的,要提前准备好!。东莞现场办理: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丰硕广场1楼东莞市学历鉴定中心网上办理:启 征网 (教育部授权在线办理平台)按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4号的规定,考生须按网上报名须知和流程的要求,于2010年2月20日开始网上报名。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网报成功后,考生必须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本人到所在考点指定的地点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报名信息、办理缴费手续等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报名信息及办理缴费手续者,网上报名无效。详情参见: 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1、考生网上报名后打印并签名确认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原件1份。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或士兵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如果考生报名时存在正在办理有效身份证明等特殊原因的,可提交所在单位开具的由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的有本人近期免冠近照的证明办理报名手续,考生须凭此证明和其它规定证件方能入场考试。证明复印件由考点保存两年。 3、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现场提交的毕业证书应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的毕业证书信息相一致。 专升本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交专科毕业证(或学历验证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中专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交《学历验证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未验证的考生在现场报名信息确认之前要做好相关学历证书鉴定(可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证书鉴定部出具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三楼,联系电话:020-37626990)。 4、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或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1份。 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和执业机构出具的《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原件1份。 6、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1份。
根据规定,广东省2011年执业医考生必须在2011年2月下旬,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和上传个人照片。上传数码照片要求:符合证件照标准的近期小2寸数码照片。照片尺寸:390像素(宽)×567像素(高),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文件大小在25KB~40KB之间。详情:考生上传个人照片并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一式两份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考生在《申请表》“本人承诺”栏和是否申请授予医师资格栏亲笔签名并填写时间后,作为申报材料首页连同其他资料一并上交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考生请于网上报名成功后,在2011年3月24日—4月7日期间到工作单位所属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和缴纳考试费用。即各市、区考生到各市、区卫生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和交费。
广东省执业药师领证通知
一般情况下,广东执业药师证书领取工作会在考试第二年的2、3月份左右陆续发放, 每个地区的领取时间不一样,也有的地区发放时间早。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0号)精神,对我省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制作电子证书,在全省范围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一)电子证书合格人员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事考试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 (https://ggfw.gdhrss.gov.cn/zjzsh/)查看证书上线状态,并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二)纸质证书合格人员纸质证书由考生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的“资格证书”栏目查询发放进度和查询验证证书信息。您好!一通教育为您服务执业药师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后,一般是在考后3-6个月内发证,往年的执业药师合格证书一般会在次年的3到6月份进行发放。各地领取证书的时间略有不同,请关注本省人事考试网通知或关注一通教育网站也会第一时间更新通知的。
2020年执业药师领证时间为2021年4月开始领取执业药师考试合格者,考试合格,由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1)领取方式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2)携带资料 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二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准考证原件。 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您好,一般情况下,各地的执业药师证书领取工作会在考试第二年的2、3月份左右陆续开展, 每个地区的领取时间不一样,有的地区会到6、7月份才开始发放。2019执业药师证书领取各个地区已经陆续开始了,不知道您是哪个地区的,您可以看一下当地发布的信息,或者您也可以来百通看一下,有公布各个地区领证时间和领证的要求,有部分地区可以去当地领取也可以申请邮寄的。领取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提供近期免冠彩色一/两寸照片一张(贴在登记表上)。3.准考证或考生可能需要打印成绩单(在本网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4.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多个学历者需提供自工作起至考试之前所有学历证书)5.填写完整并由单位加盖公章后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必须用A4型纸张,按要求填写)。6.其他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就是相应回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要学习课程,可以来百通看一下,有免费视频和资料。
广东省执业药师复核通知
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后复核的通知揭阳考区有关考生:202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已公布,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局相关报考要求,现需对合格人员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广大考生参照执行。一、考后复核的时间、地点和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网上报名时选择“揭阳”的考生,请于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揭阳市榕城区东山建阳路中段揭阳移动斜对面(原劳动保障大楼四楼)市人事考试办公室送交资料。联系电话:0663-8233640。二、考后复核材料清单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工作简历表一份(见附件模版打印手写都行)(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教育部学籍在线核验报告(学信网直打印)或已有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XX考生XXX资格证书邮寄申请书。 XX考生XXX资格证书邮寄信息收集表。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发放方式为方便考生和提升服务,届时证书和考生信息表将采取快递方式发放,请考生并事先填妥《XX考生XXX资格证书邮寄申请书、XX考生XXX资格证书邮寄信息收集表》,请将收集表发送到我办邮箱,电子邮箱:。四、报考条件(见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五、注意事项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六、审核完成后,合格人员将在相网进行公示。揭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2020年12月29日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广东揭阳执业药师考后审核时间的内容分享,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相关资讯内容,欢迎大家及时关注环球青藤网校!申诉期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诉人结果。申诉后复核工作组应当予以受理,并在申诉复核完成后,制作规范的执业药师资格核查资格复核告知书,并送达到申诉人。
执业药师是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的合格认证,方可执业。其主要负责审核医生所处方的药物中有否出现药物相互作用,并根据病人的病历、医生的诊断,为病人建议最适合他们的药物剂型、剂量。同时教导病人服用药物时的注意事项和方法。执业药师的审核是真的很重要,考生小伙伴不仅要在考场上发挥实力拿到满意的分数,更要时刻关注当地省份的资格审核信息。现场审核部分省份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在网站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将自己的身份证、报名材料、学位学历材料、医药学单位的工作证明社保、免考考生的职称证明、考试承诺书等相关原件或复印件材料带去考试院指定的地方线下进行审核,有考试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报考资格(不同地区的报送材料可能不同,看自己省份的具体要求哦)。网上审核部分省份会在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要求考生将相关材料上传至网站,在网站上进行审核,优点就是不用去线下排队啦,上传材料完毕后稍等几天再登录看看是否审核通过。资格审核方式:线上核查+现场人工核查+考后资格复核现场人工核查时间:8月4日—19日(工作日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现场人工核查地址: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藏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406办公室,0891-6845920)。告知承诺制有关事项说明:(一)选择告知承诺制且线上核查通过人员的办理方式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前无须提供有关证明,依据告知承诺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1)已知晓告知事项;(2)已符合报考条件;(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二)现场人工核查使用人员的办理方式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期间将对所有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一经发现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取考试资格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资格核查: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结果为“核查通过”且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报考人员,无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系统将自动核查其报名资格,通过后直接缴费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届时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即可。现场人工核查方式办理未通过系统资格核查或者不选择/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现场人工核查适用人员范围:(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3)撤回承诺申请的;(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现场人工核查需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2)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经历证明材料1份。考后复核:届时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请拟合格考生在成绩公布后20日内根据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新浪官方微博(新浪微博昵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要求,做好考后资格复核工作。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一律视为资格复核不通过并取消考试成绩,请予以高度重视。关于考后资格复核提交社保证明材料相关要求:社保缴纳年限大于或等于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考后资格复核时,提供社保参保年限证明;社保缴纳年限小于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考后资格复核时,除提供社保参保年限证明外,还需提供其他可以证明工作年限的材料。
考后审核地区一般在分数线公布后发布审核通知,所以大家凭借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就可以获得证书。具体时间可关注当地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消息。2017年考后审核的省份包括:山西、重庆、河南、广东、湖南、浙江、吉林、贵州、天津、西藏、云南。
这个看地方,不清楚的咨询下当地人事考试部门
2020-12-29 ,202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已公布,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局相关报考要求,现需对合格人员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广大考生参照执行。考后复核的时间、地点和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网上报名时选择“揭阳”的考生,请于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揭阳市榕城区东山建阳路中段揭阳移动斜对面(原劳动保障大楼三楼)市人事考试办公室送交资料。联系电话:0663-8233640。扩展资料考后复核材料清单1、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3、工作简历表一份(见附件模版打印手写都行)(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4、教育部学籍在线核验报告(学信网直打印)或已有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中专学历的,如原有认证的则顺便提交,未认证的暂不用提交)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6、XX考生XXX资格证书邮寄申请书。7、 XX考生XXX资格证书邮寄信息收集表参考资料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后复核的通知
广东省执业药师考试通知
关于广东省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告广东省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近期将陆续展开,为切实维护广大考生正当权益,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人事考试机构网站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我局组织的各项职业资格考试均按照要求实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要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二、职业资格考试严格执行考试与培训分开政策,人事考试机构从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合作,凡参与考试工作(包括命审题与组织管理等)的人员严禁以指导、授课等方式参与社会培训。广大考生在复习备考时切勿轻信虚假培训宣传。对不法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或组织实施作弊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三、今年大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项目以“属地报名、属地参考”为原则在21个地市均设置了考区,以降低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须按工作地、居住地就地或就近报名参加考试。四、考生在报名前,要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了解报考相关事项,准确判断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线核验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五、根据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规定,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2020年7月6日以上就是关于广东执业药师考试报名通告的相关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考试时间、报考指南、考试真题等内容,欢迎及时在本平台进行查看!有关“符合什么条件以及专业可以报考执业药师?”,报考执业药师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相信很多朋友对此非常关注,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当前报考动态,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如下相关内容:广东省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入口、报名条件!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中专考生: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规定)要求的中专学历人员(含免试部分科目的中药学徒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规定执行,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原规定,中专学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执业药师考试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的当年年底,在报考当年12月31日前满足年限规定的考生可以报名。
想报考执业药师的小伙伴们注意啦,认真准备考试固然重要,但是先了解下各科的报考要求更是不能少,接下来一起来看看广州执业药师报考条件是什么?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流程:待学历核验成功后,选择你需要报考的资格考试,进入页面后选择所在省份,点击下一步即可进入。此时,系统会显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仔细阅读以后,选中【我已阅知并同意】,点击【下一步】。考生需要仔细阅读报考须知,选中【我已阅知并同意】,点击【下一步】,即可开始填写报考信息。今年系统会自动调取注册时填写的信息,考生只需依次填写带*号的选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即可。点击保存后,会弹出一份《报考承诺书》,签署完毕点击提交即可。此时系统会提醒你再次确认填写的信息,仔细检查显示的信息,点击确定。保存成功,点击确认即可。点击确认以后,系统会跳转至当前页面。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按钮。仔细检查页面中的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系统会再次让你确认报名信息,检查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再次点击确定。通过网上资格核验以后,就可以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缴费,缴费完毕以后代表报名已经完成。目前2021年执业药师报名条件还未公布,参考2020年执业药师报考条件如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条件:一、报考全科(四科)根据《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九条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注意: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网络远程教育等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时间不计算在内。注意:新政中的“相关专业”由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另行确定。二、免试条件(两科)根据《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1、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2、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
执业药师报名通知
报名时间2022年执业药师报名时间预测9月份开始,各省的报名时间安排不一样,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核查、缴费。报名流程(一)网上注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注册报名。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以往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注册过的考生不得更换照片。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系统显示出核验结果即表示注册已完成,报考人员须继续进行网上报名。(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各省份考务公告,根据报名条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修改。(三)资格核查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无需人工核查,系统将自动核查其报名资格通过后,可直接缴费完成报名。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以外的人员,须进行人工资格核验。人工资格核查分为网上提交材料核查和现场核查两种方式。(四)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经缴费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者,报名无效,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根据浙江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20年浙江执业药师报名等考务工作的通知”,可知:2020年浙江执业药师报名时间:8月8日至17日2020年浙江执业药师资格审核时间:考后复核2020年浙江执业药师缴费时间:8月8日至17日2020年浙江执业药师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9日至23日下面是完整的通知内容:关于做好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院(中心),各有关单位: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4号)部署,以及《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法发通〔2019〕54号)精神,现将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考试定于10月24日至25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10月24日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下午2:00-4: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10月25日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下午2:00-4:3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在省直、各设区市及义乌市设考区,具体考点以准考证为准。二、报考条件根据《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九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即: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6年;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取得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六)大专以上学历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以及报考条件相关说明见附件1。(七)中专学历报考人员,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要求的,相关专业与药学、中药学专业都执行过渡期政策: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可报考全科;免试部分科目的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可报2个科目。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以后学历报考的,专业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脱产学习时间除外)。各地报考条件咨询电话见附件2。三、获得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中专学历报考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对历年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和省直单位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施电子证书管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25号),制发成绩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在省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注: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全科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顺延至2021年有效。四、报考事项请报考人员于8月8日至17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链接,或直接登陆到中国人事考试网(),按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在网上直接完成报名和交费流程。(一)一般情况报考流程1、首次报考人员第一步:注册和上传照片。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早注册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等),注册成功(网上验证通过)后再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注册前请先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电子照片进行处理)。第二步:填报报考信息。进入报名系统,在认真阅读《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后,在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填报(如专业工作年限、工作单位与地址、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报考级别、专业、科目、考区、报名点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根据本人符合的报考条件,在报名系统中选择的级别为“考全科”或“免二科”;中专学历报考人员,根据本人符合的报考条件,在报名系统中选择“考全科(中专)”或“免二科(中专)”。第三步:签署承诺书。在完成信息填报后,再签署提交由系统生成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承诺书必须由考生本人签署(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第四步: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需再次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选的报名信息和上传的照片或证书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和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第五步:网上交纳考试费。在线交纳考试费用,交费成功即为报考成功。交费时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在试卷预订后或属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系统后,可直接按以上第二至第五步报考流程,完成报名和交费。(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1、对于目前还无法在网上核验的中专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包括遇到其他无法在网上核验的学历学位),请报考人员上传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即可继续完成上述报考流程。2、对于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并被记入诚信档案库还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需经我院在网上作相应设置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报考流程。3、对于身份信息无法网上核验(注册)的,需联系我院处理。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传真:0571-88396760、88395085。(三)告知承诺制报考注意事项1、网上报名时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等在网上核验(注册)时需要一定的时间,提醒广大报考人员要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时间截止后无法报名。2、报名时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在未点击“确认”前,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自行修改。在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需联系我院处理。3、如属报考人员填错个人信息(如填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单位与地址)、选错报考信息(如选错级别、专业、科目、考区)、传错照片或证书、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考后复核、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原则上报考人员(包括省部属单位人员)只许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省部属单位定义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4、特别提示:根据告知承诺制精神,考前所有的设置与操作,均不属于报考资格的审查与认定,对于应试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还须进行考后复核,复核未通过的,相应科目的合格成绩无效。考后复核,只复核考生网上填报和上传的信息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若在后续的证书制发、注册使用、情况核查等工作中,发现考生所承诺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造成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不能使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四)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19日至23日登录报名网在线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考区的人事考试机构处理。五、收费依据和标准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浙价费〔2016〕71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目60元。考生的交费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六、考试大纲2020年度执业药师考试使用2020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请考生按照2020年版考试大纲要求,进行应试准备。七、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各科目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各科目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可携带卷(削)笔刀、普通计时钟表。考生必须凭未作任何标记的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严禁将手机、其他电子设备(有收发、拍摄、存储录放功能)、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以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在答题前应先阅读试卷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在规定的位置用规定的书写工具填写个人信息和作答;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试卷和答题卡如有质量等问题应及时举手报告。否则,若影响考试成绩,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违规的按规定处理。因考生自己损坏和错答位置的试卷和答题卡,不予更换。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将在考后阅卷过程中实施雷同技术甄别,若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提醒广大考生诚信参考,同时要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将对考场实施全程监控。八、成绩公布与考后报考资格复核(一)考试成绩经国家相关部门确认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二)考后报考资格复核(审核)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应试科目成绩全部通过的考生电子信息由我院提供(含部分考生上传的证件材料信息,以及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信息)。负责报考资格复核(审核)的人员,只需对我院提供的电子信息进行复核。其中,对少数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或对上传的材料有疑问,需进行现场审核的,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交的资料由承担复核(审核)任务的相关单位确定,考生逾期不到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请各位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时填写可联系的电话号码。(三)对通过复核(审核)的考试成绩及反映相关情况的电话号码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公示10天。在省人社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制作成绩合格证明。届时,考生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在人社部下发资格证书后,考生可在网上申请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四)特别提示:在合格成绩公示期间,如有情况反映,在公示期满还未查实的,后续发文、制证等工作照常进行,但在任何时候(如发证、注册、职称评审等任何环节)查实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免试条件、不实承诺的,将依据“承诺制”规定,作出合格成绩或证书(成绩证明)无效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九、有关要求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工作计划见附件3)。(一)要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的安全、平稳。“资格考试考生配合防疫须知”(随疫情变化动态更新),发布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请相关考生在考前14天以上登录查看,考前做好相关准备,考中做好配合工作。考务部门(考点单位)要针对考生配合防疫须知,落实好相应的防控措施。(二)要做好考后报考资格复核(审核)工作。复核(审核)的信息,要确保完整、安全和及时传送。须现场审核人员,信息联络要到位,谨防遗漏。(三)要做好服务保障和考风考纪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考试服务保障,方便考生参考。同时,要加强考风考纪管理,下大力预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其中,对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浙江省人事考试院2020年8月7日以上就是关于2020浙江执业药师考试报名通知的相关内容分享,希望对想要报考执业药师的小伙伴有所帮助,更多执业药师考试内容,欢迎及时关注本平台!
预计在七月至八月举行。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是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应当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执业药师。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委托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负责,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制度要求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的英文译为:Licensed Pharmacist。1994年3月,人事部、国家医药管理局颁布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1995年7月,人事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了《执业中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从此我国开始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1999年4月,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对原有考试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明确执业药师、中药师统称为执业药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考试、统一注册、统一管理、分类执业。2019年3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原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基础上,制定了《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同时废止。根据该文件取得的《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与本规定中《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 监督管理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委托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负责,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的考试工作,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工作(包括命题、审题与组织管理等)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加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工作。应考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考试实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和考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考试工作纪律,切实做好试卷命制、印刷、发送和保管等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严防泄密。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人员,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考试时间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日期原则上为每年10月。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以四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执业药师考试